http://goo.gl/aifZ8l

(中央社河內3日電)越南國家薪資委員會昨天表決通過2017年區域基本薪資調漲方案,平均漲幅為7.3%,若獲得政府批准通過,將自明年起實施。 依照上述方案,直轄市基本薪資將由目前的350萬越盾(約157美元)調漲至375萬越盾;省級城市由310萬越盾調漲至332萬越盾。 農村從270萬越盾調漲到290萬越盾;山地偏遠地區從240萬越盾調漲到258萬越盾。 區域基本薪資是雇主與員工商討月薪的依據;在正常工作條件下,最簡單工作的月薪不可低於基本薪資。1050803
1816979E0B280505
arrow
arrow

    yk13y1e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